什么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?
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又称为邻接权、作品传播者权,它是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权利。作品创作出来后,经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而公之于众,该创造性劳动即为受法律保护的邻接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四章规定,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、表演者的权利、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、录音制作者的权利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。
申请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(1)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申请表》;
(2)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;
(3)权利归属证明文件;
(4)录音、录像制品、版式设计样本和记载有表演或广播、电视内容的材料样本;
(5)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,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(代理委托书)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。